【师说】第3期:《梵书》的出现与“婆罗门教”

【师说】第3期:《梵书》的出现与“婆罗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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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第3期:《梵书》的出现与“婆罗门教”

(印度宗教源流大纲第三讲)

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七、八百年之后,也就是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出现了对三部《吠陀本集》注解的著作叫《梵书》(Brahmana),这是一部论文集,其中最著名的是一部解释《夜柔吠陀》的《梵书》叫《百道梵书》(Satapatha )。

在《梵书》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梵”(Brahman中性 )的概念,梵是至高无上的;梵不是某个具体的神,诸如因陀罗、阿耆尼(Agni,火神)等;它是诸神背后的推动力,是抽象出的终极真实。这个富有哲学意味的概念的提出是否是受到非雅利安土著思想影响的结果,我们目前还无法得知。

早期的吠陀祭祀是单纯地取悦于神,到了《梵书》时代,由于“梵”这个概念的提出,雅利安人的祭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祭祀的内容被提升了,它不再是单纯地祭祀某个神了,并且阐释出许多祭祀的神圣意义。祭祀就是祭祀;利益就是从祭祀仪式本身得到;祭祀本身就有无上的功德,这似乎从有神走向了无神。

【师说】第3期:《梵书》的出现与“婆罗门教”

 

到《梵书》时代,祭祀仪式变得越来越复杂了,祭祀活动必须由专业人士来进行了,因此一个专门从事祭祀的社会阶层–婆罗门(Brahman阳性 )产生了。可以说到了这个时候,一个真正意义的雅利安宗教在印度诞生了,这个宗教就是婆罗门教。

婆罗门教有三条根本的信条:第一是”《吠陀》天启”,《吠陀》是上天启示的,不是人传的;第二是”祭祀万能”;第三是”婆罗门至上”,从事祭祀的这个社会阶层是地位最高的。【师说】第3期:《梵书》的出现与“婆罗门教”

婆罗门教诞生之后,雅利安人把社会划分了等级–种姓(Varna ),婆罗门种姓是最高的等级,从事祭祀活动;第二个等级是刹帝利(Ksatriya)种姓,是军政阶层;第三个等级是吠舍(Vaisya)种姓,是工商阶层。婆罗门种姓一定是雅利安人;刹帝利种姓和吠舍种姓是以雅利安人为主体,但是里边有非雅利安人;释迦牟尼是刹帝利种姓,而且是刹帝利阶层中的非雅利安人种,这是经过很多学者考证了的;第四个等级是首陀罗(Sudra )种姓,是从事低级劳动的普通民众;在第四等级之外还有更低下的,叫做“不可接触者”,现在印度还有。作为崇尚武力、传承父权文化的雅利安人,他们不仅倡导等级秩序,而且鼓吹男尊女卑。视婆罗门信仰为正统的印度社会,至今都是重男轻女的,其中有些内容竟然和我们中国的三从四德不谋而合,要求女人小的时候要听从父亲的;成年之后要听从丈夫的;等到老了、丈夫去世了,就要听从儿子的,反正女人自己是没有自主权的。印度时兴火葬,丈夫去世了,还有女人要跟着一起陪葬烧死,而且还把这种行为当作妇女的美德加以宣传和赞美,这是非常残酷的。

注:关于“梵”

【梵】(梵文:bráhman),印度宗教概念,源于自祭祀仪式所得的魔力,指宇宙的超越本体和终极实在,现世相对来说则只是不真的现象。梵不能用推理或思辨加以掌握,而是要舍弃与现世的联系,通过瑜伽的精神修炼直接体验;人类最高的精神境界,是梵我合一。佛教则反对印度古代宗派以“梵”为终极实在的说法,认为这种观念有碍领悟无常无我的智慧。

【起源】“梵”的原意是魔咒曼荼罗、祭祀仪式和唱诗僧侣,引申为自祭祀仪式所得的魔力;人如作出供奉,端正歌曲,就有“梵生”;再引申为宇宙的精力,天地运行和人类生命,都有赖于梵。梵为本体的观念,则由《吠陀》中宇宙精神主宰“祈祷主”演变而来。

【概念】梵与“我”或“彼一”,都是古印度所指的终极实在,是超越和不可规范的唯一实在,多通过否定(非……,非……)加以讲述。《奥义书》和其后的各正统学派在通过否定后,正面断定“梵”与“我”的存在,而且是唯一、不二的存在。这种终极观是实体性的,在思想的最高位置。“梵”是“非概念”的,超越一切名相概念和判断推理,不能靠思辨体验,只能通过瑜伽直接体验。梵我无处不在,现世只是“终极实在”一种扭曲、不充分的表现,追求梵我时必须舍弃与现世的根本联系。婆罗门教视现世是不真的,但亦明白表达在一切无常无我之上,有一个肯定性的梵我境界。其后吠檀多宗以梵为真如,视世间为“假立”;僧佉(数论)以梵为自性,视世间为现象,都是以梵为宇宙的本体。

【体验】《奥义书》主旨是梵我合一,主张梵即“我”,我即梵,这是最深密的奥义。人我要没入梵之中,合而为一,了无所限,不死不生。梵与“我”本是息息相关,但由于现象的执迷以致隔断,透过观念与实践,自觉修证,可以恢复本有的大我,实现梵我合一的终极人生境界。书中指出精神修炼的步骤,如何由渺小的自我,提炼成大“我”,与大梵合而为一。依凭内心的历练,人人最终都可体会“梵我合一”的妙境;人到此处,可以揭破宇宙的迷幕,超于轮回业报以外,生命获致最终极的自我实现。梵我为一,只有广义上的瑜伽才能达到,人可以布施、敬神、口诵陀罗尼(“唵”)和瑜伽实践加以追求。婆罗门教梵我合一的感受,是一种与宇宙合一的感觉,与服用LSD(D-麦角酸二乙胺)所致的幻觉相似。

【佛教的批评】释迦牟尼反对梵我这种实质的表达方式。佛家三法印讲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与正统的梵我表达方式对立。“无常”、“无我”意味着,不但一切法空,而且“我”亦是空的。“梵”与“我”那种肯定性的终极实在观,在佛家的表达中消失了。佛家坚持最终的解脱或涅槃,只能与“无常、无我”这种观念相连,断定梵我的终极性,对于开启无执智慧是有害无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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